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成效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2年,市政务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2年,市政务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第四次全会精神,贯彻《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切实履行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努力为全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建设成效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

认真研究制定实施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3个五年工作规划、“法律六进”三年工作方案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20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不断巩固提升昆明市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成果,“4+20+1”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主要领导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层层签订年度依法治理暨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开展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处室(中心)年度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局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严格重大事项在提交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会议研究前,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和通过合法性审查。2022年,请局法律顾问对23件(个)重要合同、重要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组织局法律顾问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坐班12天(次),为各处室(中心)、窗口和办事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1件次。

(三)努力推动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昆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牵头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律监督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核、影响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政处罚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的自检自查等工作,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内容没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规范的内容。2022年,没有需要制定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任务,没有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法规实施调研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认真开展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调研,认真为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做好前期准备。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2022年,不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没有出台与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被市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况。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2022年,没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七)干部职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3次;以宪法、民法典、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学习重点,认真组织“一局四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2022年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举办昆明市政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讲、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解读专题讲座1讲。2022年,没有新任国家工作人员,不涉及新任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工作群、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认真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履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试行)〉的通知》(昆政务通〔2022〕10号)。举办昆明市政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讲、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解读专题讲座1讲。按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宪法、民法典、禁毒法等“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25场次,向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书籍895余册、宪法、民法典宣传文件袋、纸盒、纸杯等宣传物品和宣传材料4270个(份);利用局官方微博、微信工作群转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02个,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法治宣传短信23条次,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局机关电子大屏定期、不定期播放法治建设宣传片、宣传标语200天次。

(九)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加强

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在局机关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宣传长廊、廉政文化和党的建设宣传长廊,在局机关阅览室设法治书架、廉政书架和法治教育、廉政教育影视角(共收藏法治和廉政图书352类1284册,收藏廉政教育、法治教育影视片108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摆放云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终端机1台。制作宪法、民法典宣传文件袋、纸盒、纸杯,办公电脑统一使用局法治文化建设宣传鼠标垫。运用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随身行”发布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局机关电子大屏、局微信工作群和窗口负责人工作群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昆明市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提升。

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

(十)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昆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法治昆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没有出现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实施约谈的情形。党组书记、局长李江同志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

(十一)努力提升法治化水平

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等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学习读本,举办昆明市政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解读。2022年,没有接到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反馈的问题,没有出现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不存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重要任务、具体举措督促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按要求完成2022年法治建设调研课题任务,按时上报《关于优化昆明市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年内,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信息23篇次。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十二)推进职权职责法定化

1.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省级统筹、标准统一、自上而下”的原则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版)》,严格贯彻落实“五级十二同”标准,即省、州(市)、县、乡、村五个层级同一事项的事项编码、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12个要素相对一致。截至目前,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市级35个部门共承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452项(主项),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

2.持续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昆明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对符合《暂行办法》要求需设立政务服务事项的,按规定程序纳入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同时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6类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一一对应。对18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和市级37个部门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督促各级各部门根据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事项的变动情况,常态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一一对应关联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3.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市47家市级部门、18个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全面规范认领编制市、县两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完善对应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并将两个清单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动态管理,形成统一的监管目录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认领监管事项目录13057条,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13212条,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累计汇聚163.4万余条监管行为数据,监管行为覆盖率达74.8%。发布监管工作动态850条,发布违法违规曝光信息216条。累计处置反馈风险预警信息466条。

4.落实推进自贸区“放管服”改革工作。制定《自贸区昆明片区“放管服”专题工作组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以自贸区需求为导向,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统筹经开区、官渡区,共同研究梳理昆明市赋权自贸区昆明片区市级权限事项共48项。

5.着力构建政务“互联网+”综合服务体系。以“大政务”的思路和理念,将“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至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和党群服务领域。建立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核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为节点,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覆盖城乡,联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

6.以需求为导向,“七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窗通办”所有事。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共设置综合服务窗口2933个,1775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平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网通办”更多事。省市县乡全面部署应用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网上申办和全程网办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2%,全程网办率96.54%,九成事项实现“零跑腿”。“掌上通办”不受限。持续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实现1489个事项“掌上办”“指尖达”,注册人数突破560.62万人,办件量超过1868.2万件。设立“银发专区”,集合老年人高频事项办理服务及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养老机构查询等12项服务场景功能,实现老年人办事“掌上通办”。“一次办成”一件事。开展整合“一张申请表单”、融合“一套申报材料”、编制发布“一份办事指南”、优化再造“一个服务流程”、线上线下融合“一次办成”5项再造审批流程改革,上线办理服务情形697个。所有事项办结结果均可通过EMS进行快递免费送达,切实解决群众多头跑的困扰。“马上办好”少等待。梳理全市8245个“马上办好”事项清单,以即办率达到75%的目标,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好”,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就近申办”解烦恼。将养老社会保险、就业失业登记、生育登记、优抚救助等82项高频民生事项委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理,真真正正让群众在家门口办事。“全市能办”不打烊。梳理16243项“全市能办”事项,整合食药监、公安、住建、环保等40个部门的1306项便民服务事项,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居民小区、公园、商业中心、大学城等建设24小时政务服务“不打烊”专区29个。依托“e办通”自助服务终端,在全市部署130个自助服务终端进社区、进车站、进园区,科学、精准打造“十五分钟办事圈”,推动189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就近办”“家门口办”。

(十三)依法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

1.加强交易电子化管理,提升服务效能。2022年3月,昆明市全面启用全省统一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深化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

2.加强交易融资服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昆金服”平台服务招投标项目近7000个,服务企业约2.5万家(次),盘活、释放投标保证金56亿多元。

3.创新“招投标+区块链”,为数字经济增添新动能新活力。开展“招投标+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建设完成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服务平台——“昆易链”,应用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分布式账本等区块链技术,对涵盖工程建设(房屋建筑及市政、公路、水利水电、土地整理等)、政府采购、综合交易等全类型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业务数据进行及时存证并实时查验,记录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所有主体交易行为事实与非法篡改痕迹,同时开放“主体库”、“业绩库”、“信用库”公开查询通道。

4.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现场监督,有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制定实施《招标投标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关于推进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现场监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健全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委派人民监督员对开评标现场进行监督。对依法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类和综合交易类项目,随机或对重点项目进行开评标现场监督。

5.开展重点领域整治,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进行。重点打击弄虚作假参与投标、串通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汇总县(市)区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形成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对涉及滇池治理等项目的招投标进行重点关注,全过程跟踪监督,以月报形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十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构建对标一流的指标推动体系。紧紧围绕国际通行的世界银行12项营商环境指标和中国18项营商环境指标,结合昆明实际,建立昆明营商环境21项一级指标、104项二级指标推动体系。制定《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开展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着力打造让市场主体“省心、顺心、放心、安心、定心”的营商环境。加快昆明营商环境建设立法,《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于2022年11月以市政府规章下发。在建设“一网四中心”、推动政务“七办”服务、数据共享免材料提交、智慧监管等多项工作中,充分吸收先进城市做法,形成了具有昆明改革特色和亮点的“昆明模式”。

2.构建问询问效的督促提升体系。市委组织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印发《昆明市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议,市政府制定《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和《昆明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办法(试行)》,市政协将营商环境纳入重点提案,市纪委监委出台《昆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督查问效工作方案》和《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方案》,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市委组织部印发《昆明市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措施》,市县两级党校把营商环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民建昆明市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形成了市委领导、政府主责、人大问询、政协参与、纪委问效、社会监督全方位立体督促提升体系。

(十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依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为强化水利、林草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持续好转,由市政务服务局牵头,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林草局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查纠治理工作。市政务服务局无行政审批权、无行政处罚权,不涉及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报送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等涉及行政执法的工作。

(十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形;财政、审计等监督中,没有发现存在重大问题;不涉及两法衔接,移送刑事案件工作;没有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2022年,市政务服务局无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情形,也没有接到配合检察院、法院做好公益诉讼的工作任务。

六、附加项自检自查情况

(一)加分项

对照加分项评分标准,2022年市政务服务局加分项共3项,累计加分1.05分,具体情况如下:

1.昆明市6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得到国务院职转办简报刊载,向全国宣传推广,加0.5分。

2.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发布《2022年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报告》,昆明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为“非常高”,迈入全国第一梯队行列,加0.5分。

3.参与2021年法治调研活动的,2021年9月上报了《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制定〈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调研报告》,加0.05分。

(二)扣分项

经对照检查,2022年市政务服务局无扣分项。

七、存在的问题及2023年工作思路

存在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需不断创新,法治建设工作创新方面也还有差距。

2023年,市政务服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昆明总体目标,切实履行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努力为全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自评分:101.05分。

2023年2月8日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成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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