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型制造发展、加大示范创建等工作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型制造发展、加大示范创建等工作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42号)《云南省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产业〔2022〕179号)等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择优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示范和前四批国家级示范评估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工作

(一)省级示范遴选申报

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共享制造、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加大示范培育力度,遴选一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

(二)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

在省级示范遴选基础上,结合各地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州市积极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

(三)组织评估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对前四批国家级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开展评估评价工作。

二、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云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的突出特色和示范推广潜力,服务型制造模式在行业内有明显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增长能力。

3.申报主体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企业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申报省级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以上,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示范城市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城市应在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方面政策举措实、工作力度大、转型成效显著、支撑体系持续优化,能够为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经验借鉴。示范城市分为综合类和工业设计类,云南着重申报综合类示范城市。

申报综合类示范城市,应拥有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及项目,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转型特点显著,制造业企业服务产出显著提升,支撑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逐步优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服务型制造发展对制造业GDP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

四、程序及要求

(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组织本地区示范推荐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宣传、严格审核把关、筛选一批优秀制造企业或单位申报。

(二)请相关申报主体按“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见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表,编写申报书并提供随附材料,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并填写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示范城市材料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申报书和随附材料按申报主体单独装订成册。省级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1份416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结合必要的实地调研等程序,遴选一批省级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并择优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的企业于5月15日前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election.csoma.org.cn)完成注册并填报材料,经审核后导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3份)于5月22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四)请各州市于5月15日前,组织本地区前四批国家级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election.csoma.org.cn)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提供书面说明材料连同国家级示范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为减少企业工作量,省级和国家级的申报材料统一按国家级示范遴选申报材料填报,附件及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gx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艾宗芳   0871-63513030

电子邮箱:aizongfang1115@sina.com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202303171******64956.doc

2.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202303171******91701.doc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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