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和有关申报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现将通过评审2022年度拟备案自治区众创空间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沈联海 0991-3824870
自治区科技厅机关纪委 侯建国 0991-36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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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0011
附件:2022年度拟备案自治区众创空间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