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1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

江北新区科创局.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1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 在南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 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之后成立);

3. 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 符合以上3条,估值超过10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 在南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

2. 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 成立5年之内(2018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不小于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3~2017年成立)且估值为1~10亿美元。

二、工作要求

1. 企业推荐按属地化原则,由各区科技部门组织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简装成册。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直接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2. 各区科技部门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直报同时抄送《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至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

3. 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4. 各区科技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本市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周四)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由各区科技部门统一将《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一式4份,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格式:汇总表excel. 信息简表word. 信息简表及附件pdf)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 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五、联系方式

1.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A233. A234窗口:

联系人:陈然、申辰

联系电话:68505761、68505233

2. 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唐玎

联系电话:68786274

3.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

联系人:高健

联系电话:68786251

附件:1. 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

2. 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南京市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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