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地市部分)的通知》要求,经组织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局党组研究、报市政府等流程,我局拟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地市部分)的通知》要求,经组织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局党组研究、报市政府等流程,我局拟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业务联系电话:2213289、2251062;

监督联系电话:2254584;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1号416室、417室;

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

珠海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