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性支持等)拟安排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23年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性支持、科技与金融结合、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果集成示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拟安排项目123项,涉及省级财政资金1971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9日~3月15日。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23年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性支持、科技与金融结合、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果集成示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拟安排项目123项,涉及省级财政资金1971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9日~3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 明

传 真:020-83163943、83163627

附 件: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性支持等)项目计划拟安排表

省科技厅

2023年3月9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属科研机构稳定性支持等)拟安排资金的公示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