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1年8月3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三亚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分为总则、适用…

2021年8月3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三亚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分为总则、适用范围及标准、申报材料与审批程序、监督管理、附则五个章节。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相关事项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快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发展,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形成外贸发展新动能,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与单家企业的奖补上限是多少?

答:《管理办法》中所称的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用于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兑现时的单项实际奖补比例和金额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单项奖补中各申报企业奖补按比例进行分配,单家企业单项奖补的比例不超过全市奖补总额的30%。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范围内,各单项奖补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无法调剂的单项奖补将在下一年度周期作优先安排。具体参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三、哪些市场主体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答:《管理办法》对扶持对象进行了明确,首先需要在三亚市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其次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市场主体;再其次,需符合在三亚实质性运营的要求;还有就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具体要求参见《管理办法》第三条内容。

四、奖补标准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数据统计依据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中的进出口交易额、货量等业务量化指标须按要求向综试区平台进行电子化申报。

五、什么时候可以申报奖补,现在就可以吗?

答:《管理办法》的奖励均于下一年度组织申报,即2022年10月之后,根据企业业绩和业务量就上一年度周期的奖励补助进行兑现。企业须按申报通知的各项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超出申报时限造成逾期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奖励补助。

六、我们是一家跨境电商头部企业,假如来三亚开展业务,除了经营规模比较大之外,对当地的产业带动效应也很明显,我们希望获得更大的支持。

答:本市重点引进或对全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产业链优势资源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给予政策扶持。

七、我们是一家本土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能获得什么样的政策支持?

答:为了鼓励中小微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扩大跨境电商从业群体,根据《管理办法》中扶持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的条款,跨境电商企业完成3000单/年的业务量,根据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绩,享受一次性3万元的资金奖励,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八、有没有根据贸易额进行奖补,三亚发往全国的快递成本相对较高,有没有特别考虑?

答:为引导跨境电商企业规范发展壮大规模,对进口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年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进口交易额达到3亿元且由三亚发往岛外国内其他城市的部分按照交易额的3%给予奖励。对出口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年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1美金奖励0.1元执行。同一数据,只能申报一次。企业已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的,不再享受本项奖励。具体参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点。

九、产业基地是跨境电商办公的重要载体,有哪些扶持?

答:《管理办法》支持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基地。首先,经认定的跨境电商产业基地,按标准进行整体扶持。其次,鼓励基地内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孵化集聚,支持物流、仓储、支付、金融、报关代理、培训、代运营、数字营销等各类服务供应商入驻。最后,根据每年新增培育年进出口额达一定金额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数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具体参见《管理办法》第八条。

十、物流快递是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通过扶持解决三亚面临物流快递短板的问题?

答:为支持跨境电商物流智能化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和物流平台入驻综试区并与综试区平台实现系统对接,根据物流金额进行补助。为了帮助降低物流成本,综合考虑物流企业的降费情况,根据物流实际订单费用按照8%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为了方便执行兑现,要求物流订单须通过综试区平台智能物流模块产生或订单后台对接智能物流平台,物流企业提供线上订单和线下账单等印证材料。以上奖补标准具体参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点。

十一、三亚没有直达的海运枢纽港,如何克服集装箱运输成本较高的问题?

答:为支持企业降低跨境电商货物进口物流成本。对综试区内保税网购(BBC,1210模式)进口的货物,凭三亚本地海关监管场所报关的通关单证,对跨境电商企业按照不同的箱型给予物流费用补贴,例如40尺集装箱补贴2500元/柜,具体参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点。

十二、如何依托三亚的空港发展航空货运物流?

答:为促进三亚的跨境电商航空货物运输。鼓励发展跨境电商空运。从三亚本地机场报关进出口且纳入综试区平台统计的跨境电商货物,根据航空货运量按照对应的航程进行阶梯式补贴。例如出口补贴标准:出口境外单个航程2小时以内、2小时以上至4小时、4小时以上至7小时、7小时以上至10小时、10小时以上,分别补贴0.6元/公斤、0.8元/公斤、1.0元/公斤、1.2元/公斤和1.4元/公斤。货物已根据海南省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享受奖励的,按补贴标准的50%予以补助。具体参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点。

十三、如何支持三亚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商业务发展?

答:为鼓励保税监管场所壮大业务规模。首先,根据区内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仓数量、发货包裹数、跨境电商企业数等要求,对保税监管场所业主单位予以补助,用于对跨境电商仓储企业的仓租减免。与此同时,为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公共仓储服务,对连续经营一个季度以上并保持正常出入库作业的仓储企业,根据仓储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程度、出货量以及仓库经营面积等情况,对仓储企业进行奖补。更加详细的标准,参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点和第(三)点。

十四、如何鼓励综试区发展公共海外仓?

答:为支持我市的公共海外仓发展。对综试区企业设立并被评定为三亚市级公共海外仓的,按标准进行补助,具体参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点。市级公共海外仓评定标准另行制定出台。

十五、如何支持跨境电商直播经济发展?

答:为支持跨境电商直播经济发展,主要从跨境电商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直播基地、跨境电商直播平台三个方面进行扶持。通过跨境电商直播实现的交易数据须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退货的金额不纳入奖补统计范围。申报的企业须在完成交易真实性验证的情况下,才能根据标准享受奖补。已享受进口交易额补贴政策的企业,按跨境电商直播奖励标准的50%执行。具体奖补标准参见《管理办法》第十条。

十六、综试区在独立站、海外数字营销和品牌化建设方面有哪些扶持?

答:支持包含独立站建站运营、社交媒体营销、海外品牌推广、数字营销培训在内的服务体系构建。例如鼓励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加强跨境电商境外注册和国际认证。鼓励本地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站内推广。鼓励本地企业通过站外营销海外推广。以上3类海外商标注册、国际认证、品牌推广中,企业申报时需要提供合同、国内发票等佐证材料。具体奖补标准参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十七、综试区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初期,弥补专业人才短板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强化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育。针对促进跨境电商企业管理与运营能力提升的培训和活动,经综试区管理机构备案并通过综试区平台发起活动报名的培训,经验证符合条件的,给予单次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具体参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十八、企业需要哪些申报材料,有哪些审批程序?

答:企业申请专项资金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申请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信用承诺书、跨境电商类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按奖补标准核定所需的数据证明材料、《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企业完成材料提交后,市商务局负责审核和组织评审申报单位提出的项目支持申请。经审定的支持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及项目,由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费并拨付。在公示期间对项目或申报单位有异议的,由异议提出者向市商务局进行反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市商务局牵头核查处理。

十九、申报奖补的企业,有哪些义务?若企业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会有哪些处理?

答:跨境电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扶持对象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享受奖补的企业需主动退回资金,并按责令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处分。

二十、企业享受本办法的奖励补助后,可以迁出三亚市吗?

答:企业享受本办法的奖励补助后,五年内迁出三亚市,则应当退回此前享受的奖励补助。

《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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