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规范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
一、申报内容
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沈科发〔2022〕16号)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4月14日前通过“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webManage_lddllb.do)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转化基地”或“中试平台”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已评为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仅进行材料申报,不用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即视为已备案。
联系人:孙凯,联系电话:22740339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