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3〕264号),现就申报推荐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推荐申报工作。请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推荐文件。
二、每个区市及功能区参照上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家。符合下列2类条件之一的区市和功能区,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不重复激励,上限为1个):
1.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推进双创工作成效明显,列入2022年国家或省级拟督查激励公示名单的区市;
2.国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所在区市和功能区。
三、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鲁政发〔2022〕4号)要求,对央企在山东设立的建筑业总部企业,企业技术中心达到相应资金、技术、人才等标准且设立满2年的(无需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可直接向我委推荐,不占用各区市推荐名额。
四、申请企业编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通过推荐单位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前集中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各申请企业应及时与推荐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市南区发展改革局: 51989690
市北区发展改革局: 85801348
李沧区发展改革局: 87894165
崂山区发展改革局: 88999107
西海岸新区发展改革局: 86989508
城阳区发展改革局: 87868268
即墨区发展改革局: 88551468
胶州市发展改革局: 82288303
平度市发展改革局: 87361009
莱西市发展改革局: 88405906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 68686909
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 86767597
青岛蓝谷管理局经济发展部: 67720215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产业发展部:87701821
上合示范区综合二部: 85272019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85913007 5191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