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普基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强区域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现就举办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3年5月20—31日
(二)主题。
热爱科学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 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 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和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将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通过开展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等系列科普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参与科普活动。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学风传承工作室、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 开展特色科技活动。科技活动周期间,自治区范围内有关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科技资源将免费向社会开放,促进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流动式科普设施重点面向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科普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科普需求。相关部门同步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周、农业科技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职业教育活动周、公众科学日、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等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启动式。
全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将于5月20日在银川市举行,届时邀请自治区领导出席,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型企业、社会各界代表等参观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
(二)主场活动。
1. 科技政策宣传。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科技政策。突出展示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生物技术和“双碳”科技等重大科技创新成就,展示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色科技成果,展示银川市优秀科创成果。
2.特色科普展演活动。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组织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科学实验秀、数字科普阅读等科普互动活动,同时通过图文、影像、实物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科学知识。配合开展以生物安全为重点的国家科技安全教育。
(三)部门市县重点活动。
科技活动周期间,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资源优势,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如组织科研院所、高校、科技馆等重点实验室、科普场馆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技下乡和科普进社区、农村、企业、园区等活动。各市、县(区)同步举办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如组织科技特派员等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组织辖区内承担自治区科普项目的单位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四)主要示范活动。
组织开展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科普微视频大赛、优秀科普作品推荐、科普进乡村、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等贯穿全年的科普示范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党委宣传部、科协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将全国科技活动周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办出特色。
(二)精心策划实施。各市县(区)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特色活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请于5月5日前,填写《2023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附件1)《2023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件2),报送宁夏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市县(区)、相关部门于6月15日前将《2023年市、县(区)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等资料报送宁夏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席娜 程伟彬
电 话:0951-5022130
邮 箱:nxnczx5032764@163.com
附件:1.2023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23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2023年市、县(区)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