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教育科技局、工委宣传部、科协,梅河口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科协,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强我省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吉林省科技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科协将共同举办2023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3年5月20—31日 (二)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 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 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吉科发政[2023] 62号)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要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科协要共同开展“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 “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科普基地、科普工作示范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 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积极配合开展农业科技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公众科学日、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等活动。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要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二、活动安排 (一)主场启动式。 5月20日在吉林省自然博物馆举办吉林省科技活动周主场启动式。届时将邀请省领导,省直各部门领导出席,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家、外国专家、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参观科技创新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启动式由省科技厅主办。 (二)主场展览活动。 主场展览设在吉林省自然博物馆室内和室外空间,室内重点展示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双碳”科技等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成就,展示吉林省省直有关部门特色科技成果,展示吉林省优秀科创成果。场外重点展示公众能够充分体验互动的特色科普成果,配合开展以生物安全为重点的国家科技安全教育。 (三)配套系列活动。 省科技厅将组织特色科普讲堂、吉林省科普讲解大赛、吉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吉林省科学实验展演大赛、吉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普基层行、“流动的光科馆”科普大篷车等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省直相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详见附件1)等活动。各市(州)同步举办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主题,把举办吉林省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要充分发挥各地方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将全省科技活动周与全省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做到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增进联动,加强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省科技厅开展好重大示范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10日前将2023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2023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联 系 人: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法规处 杨璐 联系电话:0431-88951015 电子邮箱:804320661@qq.com 联 系 人: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梁雪松 联系电话: 0431-85261306
附件:1. 2023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2. 2023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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