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云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入库名单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入库名单。全省拟入库创新型中小企业94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96户。其中,昆明拟入库创新型中小企业60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4家。
《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州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抽查并推荐,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复核,州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抽查并推荐,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按照《实施细则》,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本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专项扶持政策,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财税等政策工具,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等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普惠服务与精准服务相结合,增强企业获得感,同时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公司治理、精细管理和合规管理水平,防范各类风险,推动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优质中小企业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