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好更优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科技型企业培育生态圈,根据省科技创新工作年度安排和《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陕科发〔2021〕9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为陕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符合《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00至6月30日17:00。
(二)各市(区)或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审核和报送推荐函及信息汇总表(附件1-2)至省科技厅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https://sxsc.sstrc.com)“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注册(已有账户直接登录)并填写申报材料。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报送推荐函和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四、申报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众创空间、孵化器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按认定条件、时间择优推荐。
(二)申报单位对填报数据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在线注册、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陕西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系统首页“操作手册”。
(四)申报单位、入驻企业/团队账号自主注册,推荐单位账号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分配,或联系管理员获取。
五、联系人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苗宏雄 029-87292778
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唐照霄 029-88857950
网络申报系统管理员 张仁杰 029-88857950
邮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D612室(邮编:710077)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