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等环节,东…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等环节,东莞华络电子有限公司异地搬迁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该批异地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为民、李德念

电 话:020-83163873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附 件: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