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桂工信规范〔202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桂工信规范〔202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提交后即完成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将企业申报佐证材料汇总制成光盘(一式一份)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函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电子版发中小企业发展处邮箱)。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为促进我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四、其他事项

各市要组织企业按照时间节点上传资料,并注意统筹协调,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申报的数量。

联 系 人:莫壮严、何莉环

联系方式:0771-8095259、8095233

电子邮箱:gxgxtzxc@163.com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广西)

4.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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