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需参加年检。(具体名单见附件1)。

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年检工作,由自贸区各片区负责实施(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年检安排

1.材料报送。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年检材料,6月23日前送(寄)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一楼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材料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检查。包括: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单位的设施环境检测,由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具体承办(根据实际工作要求适时开展现场核查、检测工作)。

3.公告。年检结果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告。

三、年检材料

(一)需报送材料

1.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见附件3)。

2.年检自查情况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4)。

3.实验动物设施质量管理记录(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和改进情况记录汇总表;动物福利与伦理、生物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汇总表;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健康体检记录;应急预案培训、检查和实施情况;动物尸体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

4.实验动物设施运行、维护记录汇总表;高压容器等特种设备周期校检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生产许可证单位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5.实验动物质量合格相关证明材料(质量合格证凭证,含品种、品系、数量、质量等级等)。

6.凡是利用动物实验设施对外承接动物实验服务的单位,应同时提交“动物实验设施对外服务登记汇总表”(见附件5),并详细填写表格相关内容。

7.年检单位自评表(见附件6)

上述材料作为年检考评的依据,附件3-5资料可用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二)现场核查材料

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和改进情况记录;动物福利与伦理、生物安全制度、废弃物处理执行记录;实验动物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等实验动物设施运行管理原始记录。

四、相关要求

1.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是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不得虚报、隐瞒。

2.许可证持证单位已停用或关闭实验动物设施,或在年检时间段内未使用设施从事许可范围工作(无从事实验动物工作原始记录)的,应在接到年检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省科技厅。

3.凡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送年检材料、现场检测单位拖延、拒绝接受检查的,均视为年检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的,应在接到整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实验动物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4.以上材料正反面复印,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一单位有多份许可证时,应分别申请年检,材料分开。电子材料(包括WORD版本和盖章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年检费用

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不收费。

六、联系方式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0551-65370125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551-62655036

指定邮箱:kjtgxzx_gov@163.com

附件:1.参加2022年度省科技厅实验动物年检单位名单.doc

2.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许可证持证单位名单.doc

3.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doc

4.年检自查情况报告提纲.doc

5.动物实验设施对外服务登记汇总表.doc

6.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考核自评表.doc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23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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