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2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科农发〔2020〕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省科技厅认定云南省姚安县花卉产业科技特派团等31个团队为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认定云南省保山营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李兆华科技特派员等2510名同志为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特派团中特派员不再重复给予经费支持。
二、请各位科技特派员珍惜荣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在科技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创新机制,做好科技特派员的服务、管理、经验总结、绩效统计等方面工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通知并督促2023年认定的科技特派员,下载注册钉钉APP、通过钉钉APP扫描二维码加入“云南科技特派员工作平台”。请相关单位于2023年5月30日前,组织完成注册及相关工作。
五、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到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统一领取本地区、本单位2023年科技特派员认定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李婧媛,0871-63124220
龚力波,0871-63124220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张治萍,0871-63140939
附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