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创新联合体备案申请的通知

 为了加快推进郑州国家创新高地和中原科技城协同创新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联合体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启动首批市级创新联合体组建试点工作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郑州国家创新高地和中原科技城协同创新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联合体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启动首批市级创新联合体组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面向我市智能终端、汽车制造、氢燃料电池、人工智能、元宇宙、现代食品、服装家居、装备制造、铝加工制品、智能传感器、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等13个重点产业链,开展我市创新联合体培育组建工作,培育建设以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紧凑创新合作组织,以承担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共建研发平台、联合培养人才等为主要任务,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形成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组建条件

(一)组建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目标任务明确。把握全球科技创新趋势,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郑州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创新集群的部署要求,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创新联合体要提出明确的建设定位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任务。

2.龙头企业牵头。由郑州市重点产业链中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牵头,会同行业企业、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海外离岸创新中心、科技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组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来源广泛、协同互补。

3.组织架构健全。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共同签定创新联合体章程(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工、组织机构、主要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明确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办法等;约定违约责任追究方式。章程(组建协议)应符合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相关法律法规。

4.运行机制健全。创新联合体根据产业领域,建立决策调度、协同攻关、收益分配、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创制、推广应用、技术迭代、资金投入等运行机制。鼓励创新联合体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确有必要的,可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或理事会制度。

5.发展规划清晰。创新联合体应具有明晰的发展运营计划,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品牌建设、推广应用等方面有较为完备的布局,明确关键核心任务、技术攻关计划、资金投入安排、成果验收考核等主要指标。

6.资源保障到位。参与创新联合体组建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积极为创新联合体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仪器设备、办公科研场地等支持。

(二)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在郑州市注册,独立法人,郑州市创新龙头企业等行业领军企业。

2.具备较强行业带动影响力。在本行业中居于国内或省内主导地位,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拥有明确的战略性发展目标,较强的前沿技术识别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能够发现并抓住产业变革中的创新机会,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

3.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与大院大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建有省级(含)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同能力。能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的创新资源。能够牵头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科技服务、产学研合作、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水平和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水平。

(三)成员单位基本条件

1.成员单位应与牵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产业合作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能够相互支撑协作、资源共享、协同攻关。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应拥有专业性高、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团队,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可提供强而有力的技术支撑。

3.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应处于本产业链中或相关供应链中,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团队成员有效互补,有效扩大产业集群效应。

4.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对创新联合体建设起到助力作用。

5.成员单位不受地域限制,鼓励联合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参与开展协同创新,鼓励外国专家团队、科研单位加入创新联合体。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备案申请表》、《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郑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装订成册(一式5份),报送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填写《郑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推荐表》(附件5)(一式二份) ,将申报单位汇报材料及相关推荐表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6月27日前报送到至郑州市科技局205办公室。

四、郑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176525

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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