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高字〔2021〕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高字〔2023〕5号)要求,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旅厅、省广电局共同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经联合下发申报通知、合规性审查、联合制定评审工作方案、专家评审、现场考察、部门商议等环节,确定了2家拟认定基地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6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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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技厅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