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1号)有关要求,根据各地市科技部门提出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漳州市金峰众创园”等17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事项变更(名单见附件1);撤销“大闽科技孵化器”等38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质,撤销2家省级备案孵化器(名单见附件2),其余未申请撤销省级备案孵化器的一并同时撤销。
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事项变更名单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质撤销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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