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事项变更和撤销有关资质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1号)有关要求,根据各地市科技部门提出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漳…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1号)有关要求,根据各地市科技部门提出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漳州市金峰众创园”等17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事项变更(名单见附件1);撤销“大闽科技孵化器”等38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质,撤销2家省级备案孵化器(名单见附件2),其余未申请撤销省级备案孵化器的一并同时撤销。

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事项变更名单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质撤销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事项变更和撤销有关资质的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