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提名单位,有关获奖组织: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为有序做好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证书和奖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金发放
(一)由单位提名的成果。请提名单位组织排序最前的广西获奖组织,及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填写《账户信息表1》,奖金直接发放至排序最前的广西获奖组织、获奖人工作单位。
(二)由专家提名的成果。请排序最前的广西获奖组织填写《账户信息表2》,奖金直接发放至排序最前的广西获奖组织。
(三)请各提名单位,以及由专家提名的排序最前的广西获奖组织于2023年6月8日至14日,将《账户信息表》原件提交至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603室(南宁星湖路24号),联系人:劳玲,0771—5302002,并将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xkxjsj@163.com。
(四)广西科学技术奖奖金按获奖人贡献大小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并依法免交个人所得税。
二、证书发放
各提名单位,以及由专家提名的排序最前的广西获奖组织在提交《账户信息表》原件时,统一领取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证书,并转发给各获奖人、获奖组织。
附件:账户信息表.doc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