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贯彻落实〈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第5、19和20条实施细则》(沈工信发〔2022〕33号)相关规定,市工信局组织了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房屋租金和物业费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经市工信局初审、第三方机构财务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7个,拟安排补助资金总计242.85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0日)。请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处反映意见,反映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6589554 邮箱:13555856696@163.com
附件: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房屋租金和物业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表
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房屋租金和物业费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表(1).xlsx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