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奖励计划的公示

依据《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文件第7条要求,市工信局组织了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奖励申报工作,经市、区工信局初审、第三方评审…

依据《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文件第7条要求,市工信局组织了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奖励申报工作,经市、区工信局初审、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31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奖励资金41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处反映,反映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2861158

邮箱:jjyx-sgxj@shenyang.gov.cn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608

附件:沈阳市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奖励计划

沈阳市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奖励计划.xls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