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准地价》)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准地价》)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该《基准地价》自2023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13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