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高函〔2021〕129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规定,国电远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科技厅代章)
2021年12月27日
甘科高函〔2021〕129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异地…
甘科高函〔2021〕129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规定,国电远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科技厅代章)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