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已由所在地设区市商务部门审核受理并转报,经征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同意,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并通过,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拟予公示(名单见下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省商务厅。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453,025-57710442,电子邮箱:spc@doc.js.gov.cn,监督电话:025-57710176,025-57710166。
2023年9月5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
1 |
东海县华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