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认定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认定的通知

湘科计〔2023〕20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以提高我省临床医疗水平为宗旨,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联合攻关、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的高水平、开放式科研平台。在主要疾病领域和临床专科布局建设一批中心,聚焦临床医学科研攻关,同步建设一批基地,作为中心的重要补充,侧重于临床技术转化应用,促进中心和基地联合开展交流协作,建设覆盖全省主要地区的协同创新网络,是落实我省疾病防控战略需求整体规划的重要举措。

根据《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与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和有关申报通知要求,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厅务会议审定、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中心59项,基地32项(详见附件)。

各中心和基地要明确建设目标,坚持高标准建设,其中中心要凝练临床研究方向,着眼于培养临床科研人才队伍,提升我省临床医学科研能力;基地要不断提升临床医疗技术和服务推广应用能力,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中心和基地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推进具有湖南特色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开放交流与合作、人才培养、财务和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营造鼓励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

各依托单位是中心和基地的责任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有关要求切实推进中心和基地建设,加强运行管理和督促指导,在团队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经费支持和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设立专项科研经费支持中心和基地发展,设立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负责学术审查、伦理审查等工作,为中心和基地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附件: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认定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湖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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