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
根据《驻昌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洪科规字〔2023〕3号),现开展2023年驻昌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受理的计划类别为:科技合作专项。
二、备案主体
项目备案主体为在昌本科独立院校及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财政支持期限内的不受理)。
三、备案项目
备案项目即驻昌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是指驻昌高校院所与市内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同书)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本次备案项目须为2023年8月30日以后签订的合作项目。
四、备案条件
驻昌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与市内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同书),协议(合同书)应明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任务和时间,应明确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
2.项目已正式实施,企业支付了相关经费;
3.项目符合南昌市4+4+X产业政策;
4.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诚信中国没有执法案件和诚信事件。
五、备案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驻昌高校院所)登录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项目承担单位与市内企业签订协议(合同书)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连同协议(合同书)、项目实施方案,线上提交至申报管理系统。本年度项目备案自2023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2.县区推荐。项目实行属地管理。所有备案项目均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单位(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申请备案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线上初审推荐。对不予推荐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系统中说明原因。
3.审核受理。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合作科对初审推荐项目按照备案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反馈不受理原因。
六、备案材料
1.《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在线填写);
2.产学研合作项目协议(合同书)。技术开发类项目协议(合同书)应明确具体的研发任务、技术指标、知识产权归属内容,成果转化类项目协议(合同书)还应明确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
3.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方案。
七、相关说明
1.各单位、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本部门账户和密码;账户信息如有遗忘,可根据注册账户手机申请找回。
2.项目推荐单位、项目备案单位务请及时关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审核项目材料。
八、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备案、审核项目业务咨询联络方式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合作科
联系人:李定昌 18779186028、0791-83884248
2.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技术咨询联络方式
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网络平台科
联系人:刘稳 0791-8621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