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关于开展2023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科规[2023]1号)和《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长科办发[2023]2号)有关规定,长春市科…

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科规[2023]1号)和《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长科办发[2023]2号)有关规定,长春市科技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1.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医药、医疗器械,民生科技领域)项目(名单见附件1);
  2.2021年度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学家工作站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验收程序
  请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提交。验收申报系统预计10月下旬上线开通,具体上线时间、申报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项目验收材料
  1.长春市科技计划(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项目验收材料清单(见附件2);
  2.长春市科技计划(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民生科技领域、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农业领域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材料清单(见附件3);
  3.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
  4.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1)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项目审计报告由长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统一进行审计;
  (2)关键技术攻关专项民生科技领域、科学家工作站项目审计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开展,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项目审计报告,审计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将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一式三份与项目验收材料同时提交(项目执行期2021年11月至2023年10月的审计报告)。
  四、相关要求
  1.请项目推荐单位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验收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待验收申报系统上线开通后网上填报;
  2.请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注册单位账号、项目负责人账号;
  3.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员需与项目任务书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 农业领域、科学家工作站 沈相东
  医药、医疗器械领域 袁野
  民生科技领域 张俊峰
  电话:88777271
  2.专项审计咨询: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何磊  电话:88777258
  3.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777272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1.项目名单(农业领域,医药、医疗器械领域,民生科技领域,科学家工作站)
2.长春市科技计划(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农业领域,医药、医疗器械领域)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3.长春市科技计划(2021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民生科技领域、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农业领域科学家工作站)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4.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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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春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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