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军工遗产普查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文化强国特别是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文化强国特别是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纪念人民军工创建90周年,系统回顾我国国防科技工业辉煌历程,统筹做好军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军工遗产普查的通知》(局综〔2021〕94号)(详见附件)要求,开展第一次军工遗产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的范围

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的范围,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局(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按照附件中附件1的格式,确定一名分管工业领域军民融合业务的副局长和具体业务人员,作为专项工作负责领导和联系人,于2022年1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国防科工办军民结合推进处。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本辖区军工遗产有关情况摸底和组织申报,对申报文本初审并形成《军工遗址普查统计表》一份,并刻录一份电子光盘。

(三)项目单位负责制作相关申报文本材料《全国军工遗产申报登记表》(详见附件3),申报文本材料要求纸质版5份和电子光盘1份。

(四)申报项目为非国有产权的,申报前应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五)《军工遗址普查统计表》和《全国军工遗产申报登记表》相关文本及材料请于2022年3月9日前报我办,超时申报或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海全

联系电话:18009511556         6363402(兼传真)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军工遗产普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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