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黑龙江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司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省科学技术厅法律顾问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律师事务所1家。
二、聘任期限
省科学技术厅法律顾问单位的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服务内容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三)为重要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省科学技术厅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省科学技术厅委托、指派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
(二)具备较强的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能力,能够组建5名以上精通行政法、民商法的执业律师服务团队;
(三)声誉良好,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四)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和科技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乐于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律师事务所考核结果5年内没有“不合格”。
五、报名资料
(一)《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法律顾问单位遴选报名表》(见附件1);
(二)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本所基本情况说明;
(四)近5年执业情况说明;
(五)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服务案例;
(七)承诺书(见附件2)。
提交以上资料时应加盖单位印章。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17时截止。
七、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邮寄或直接报送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以邮寄形式进行报名的单位,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史晓倩,电话:0451-82634915,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邮政编码:150029。
八、聘任费用
(一)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成员受指派提供咨询、研讨、合法性审查等法律服务的,按每人每次税前1000元的标准支付费用;
(二)律师事务所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代理费标准为每件5000元(至诉讼终结);
(三)律师事务所办理其他法律事务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根据工作任务内容、数量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