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办发〔2023〕22号),支持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技产业园建设,现组织开展首批科技产业园后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长春市政府、开发区、高校院所三方共建的科技产业园;
2.科技产业园已投入使用或已有项目进场装修。
二、补助标准
2023年给予每个科技产业园200万元后补助支持。
三、有关要求
1.属地政府须与高校院所共同商定科技产业园后补助资金申报主体,两方确定的申报主体在政策有效期内(三年内)不得变更。
2.科技产业园后补助申报主体只能是园区运营主体或高校院所。
四、申报流程
1.线上填报。申报单位须在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注册、登录单位账号后,填写后补助申报书(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并提交。
2.审核推荐。科技产业园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项目初审。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
4.打印材料。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可下载打印纸件材料。
五、申报材料
1.《长春市科技产业园后补助申报书》(系统填报生成);
2.《长春市科技产业园建设申请表》(附件2);
3.科技产业园建设方案;
4.高校院所或院士团队与属地政府(管委会)共建协议;
5.入园企业/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3);
6.上述纸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2-5项材料电子版须报送至邮箱qyc88777263@163.com。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1日16:00。
推荐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16:00。
纸件受理时间:2023年12月5日16:00。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431-88777272、13664320122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0431-88777263
纸件报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5楼591-2室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