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吉林省中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吉林医药学院、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3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事项,符合注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注销3家单位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许可证号:SYXK(吉)2021-0026、SYXK(吉)2022-0001、SCXK(吉)2021-0022),自2023年12月4日起生效。
省科技厅已向被许可人送达了《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收回许可证。请相关单位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