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合〔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升级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沪科规〔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自主申报、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现就2023年纳入上海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载体予以公布。
纳入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各类载体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并做好信息维护、数据统计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