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4〕1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鼓励其承担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公共职能,根据《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委组织开展2024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内容
备案申请表以及机构在公共研发属性、研发投入、人才队伍、研发基础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与流程
1.备案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通过上海科技管理平台(https://svc.stcsm.sh.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页面,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2.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相关申请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3.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2月5日16:00。
4.2024年2月29日16:00前,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上海科技管理平台(https://svc.stcsm.sh.gov.cn/)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审核意见。
5.市科委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确定拟备案名单。
四、结果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备案名单,接受公众异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并公布名单。
五、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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