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及补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申报受理、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流程,拟立项1项,拟补助资金2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市科技局官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负责异议受理。
公示期: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受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7室
联系电话:0431-88777262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