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要求,现向各州(市)、各单位征集我省申报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请各地、各单位参照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文件(详见附件)要求,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符合条件企业、单位认真填报《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可编辑和纸质扫描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并按推荐优先顺序汇总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可编辑和纸质扫描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州(市)推荐的项目,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申报书“推荐单位及意见”处加盖公章;中央驻滇和省属企业,或其他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或省级单位在申报书中“推荐单位及意见”处加盖公章。请各州(市)、各单位于2月2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厅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电子版通过OA系统同步报送我厅。我厅汇总遴选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报送。
联系人: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 冯老师
电 话:0871-635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