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的要求,提名专家提名的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所在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提名公示。现将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上海市增补拟提名项目和专家拟提名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处理客观公正,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注明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市科委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是单位未盖公章或者冒名、匿名提出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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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