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于11月组织了贵州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经报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
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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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