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及费用归集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依据《西安市企业研发活动与费用归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4〕11号)文件要求,现征集具备相关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我市辖区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具有开展研发活动及费用归集相关服务所需的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三)具有开展研发活动及费用归集相关服务的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科技与财税知识,熟悉科技企业情况;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建立工作台账;
(五)申报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西安市企业研发活动与费用归集服务机构申报书。
(二)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映机构信誉或在行业内地位的证明材料。
2.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员工激励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4.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经营状况证明。
5.近三年业绩报告(组织开展服务业务的内容、效果,服务项目清单、服务合同及主要发票复印件、以及服务结果相关证明材料)
6.工作人员简介、专职人员花名册及经费情况说明。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如实填报,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等行为,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简装成册,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三)请各单位于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6室。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PDF)发至:770164167@qq.com。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燕 简鑫
电话:88405315 88407751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