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韩城市商务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陕西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我厅根据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关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认定和综合评价相关规定,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政府批准,现正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彭鹏 电话:029-6391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