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生物技术安全,保障生产与生态安全,现组织开展生物技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生物安全技术研发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生物技术安全防范能力。
二、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农业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
(二)农业微生物安全管理;
(三)生物医学诊疗技术临床研究(项目);
(四)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管理;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
(六)生物制药科研项目安全管理。
三、排查内容
(一)农业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生产等情况;
(二)农业微生物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释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情况;
(三)生物医学诊疗技术临床研究方面,重点排查进行人体临床研究操作是否通过伦理审查;是否存在分子诊断技术的误用或滥用,可能导致未知的后果和潜在风险等情况;
(四)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排查采集、保藏、对外提供、出境等向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备案,是否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开展有关科学研究活动,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或超出审批范围开展科学研究的情况;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实验室设施设备不完善、实验操作不规范、废弃物处理不当等情况;
(六)生物制药科研项目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大规模培养工艺研究和生物制剂研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菌毒株和细胞株等生物活性物质的扩散、溢洒或泄漏等生物安全隐患。
四、排查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本次排查工作,明确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
(二)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至我厅及相关部门;
(三)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生物技术应用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证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的安全性;
(四)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4年2月2日前以公函形式报送省科技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农村处 张镱萱 88975139 jlskjtncc@163.com
社发处 杨思思 88975413 1046235989@qq.com
医药处 项洪彪 88972482 kjt88973967@163.com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