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组织完成2023年申报高校、中职、中小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止(5个工作日)。
一、申报人员可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rcrs.gzsrs.cn:8888/ips/)”查看评审结果(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个人职称申报→点击追踪按钮→查看评审结果)。
二、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改办反映(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青年路35号省团校新大楼403会议室)。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请各推荐单位、申报人在系统中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姓名、民族、单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申报类型、评审类别等),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由推荐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核对情况扫描件发送至省教育厅职改办邮箱(shengzhigaiban@126.com)。若信息有误,请在来函中予以说明并注明正确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