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黔语发〔2018〕4号)精神,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44所学校进行了验收评审,经专家组综合评议,拟认定33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7日。对认定结果若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语委办反映,联系电话:0851-85280816,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省教育厅1026室。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2023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黔语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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