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拟推荐省科技厅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刘婧
通讯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F0806房间(邮政编码250099)
联系电话:51708842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