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和滇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55号)等相关要求,按照省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