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赣科规〔2021〕3号)、《江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实施细则》(赣科发计字〔2021〕39号)和《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验收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赣科规字〔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组织专家评估等程序,现对192项终止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后续将对相关资金予以清缴。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或省科技事务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方式及电话:
1.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
联系电话:0791-86263938;电子邮箱:jdc_jx@126.com
2.省科技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1-86253961;电子邮箱:jxskjtfzjhc@163.com
附件: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