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内进行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要求的车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1)。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二处,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公示联系电话:0451-82628117
附件1.黑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项目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