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综合司: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现将贵州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2023年度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11月,财政部提前下达贵州省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5130万元,省财政厅按照每县342万元下达15个革命老区县资金,支持19个社会公益项目,其中:民政项目4个,体育项目6个,教育项目9个。2023年2月,省财政按照15个革命老区县所支持的19个项目汇总绩效目标申报表呈报财政部。
2023年4月,财政部正式下达贵州省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7600万元,较提前告知金额5310万元增加2470万元,且支持的革命老区县个数由15个增至19个。省财政厅结合中央下达资金情况,按照每县400万元(较预下达每县342万元增加58万元)下达19个革命老区县资金,并会同省级主管部门根据县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状况,调整部分项目,报省政府批准,安排23个社会公益项目,其中:民政项目3个(减少1个),体育项目4个(减少2个),教育项目16个(增加7个)。经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省财政厅在下达资金时同步下达项目绩效目标,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县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民政事业方面:安排837万元支持2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和1个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其中:松桃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质改造项目400万元,大方县未成年人员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160万元,金沙县岩孔街道敬老院建设项目277万元;实际执行440万元,执行率52.57%。
2.体育事业方面:预算安排1323万元支持4个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其中:金沙县体育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123万元,铜仁市玉溪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400万元,黔西市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室内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400万元,威宁自治县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建设项目400万元;实际执行429.95万元,执行率32.5%。
3.教育事业方面:安排5440万元支持7个学前教育和9个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习水县寨坝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400万元,播州区团溪镇第三幼儿园教学楼改造项目280万元,绥阳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400万元,湄潭县岩上幼儿园建设项目400万元,赤水市城西幼儿园建设项目400万元,赫章县松林坡乡倮柱幼儿园建设项目400万元,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祐溪街道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400万元,播州区三合中学田径场硬化项目120万元,红花岗区第十小学(万里小学)10kv配电工程项目100万元,红花岗区第一小学(育新小学)改扩建项目300万元,凤冈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400万元,桐梓县娄山关街道长征小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400万元,毕节十五小迁建建设项目400万元,纳雍县第十四小学建设项目400万元,大方县瓢井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240万元,印江县第六小学食堂及学生宿舍建设项目400万元;实际执行2673.5万元,执行率49.15%。
(二)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2023年76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全部下达,资金下达率100%。
2.资金使用执行情况
根据汇总情况,各地实际执行3543.45万元,执行率为46.62%,比上年提高1.18个百分点。
3.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省财政厅在资金分配时同时将项目绩效目标分解下达,督促各地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并按照要求组织县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2023年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除中央资金补助外,地方出资部分由县级按规定统筹一般公共预算等资金予以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实施。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贵州省认真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操作流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贵州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操作流程》,加强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2023年通过中央下达的7600万元资金,支持19个革命老区县16个教育项目、3个民政项目、4个体育项目建设,有效弥补革命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欠账,持续提升革命老区县社会公益资源配置,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目标支持养老项目≥2个,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受益人数≥500人;实际安排项目1个,建设面积2740平方米,受益人数80人。
2.目标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2个,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受益人数≥160人;实际安排项目2个,建设面积6081平方米,受益人数200人。
3.目标支持体育类项目≥6个,建设面积≥70000平方米,受益人数≥50万人。实际安排项目4个,建设面积约4600平方米,受益人数≥50万人。
4.目标支持教育类项目≥9个,建设面积≥30000平方米,受益人数≥7000人;实际安排项目16个,建设面积40828平方米,受益人数≥3360人。
5.质量指标方面:支持的项目前期有规划,编制手续完整;经各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已竣工的工程验收合格率和设备到位率为100%,并按规定标明宣传标志。
6.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完成及时。
7.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提升了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水平,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参与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地方学校整体办学条件,有效增加群众身边公共体育设施供给,完善养老服务等设施,推动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工作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1.支持的养老和体育类项目数没有完成目标值。2023年实际支持的养老项目较中央下达目标数减少1个,体育类项目减少2个。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我省收到中央正式下达的资金文件,中央支持的革命老区县为19个,较我省预下达的15个县增加4个。按照中央支持范围,我省相应增加了补助县区个数,并通知县区根据增量情况申报项目,经省政府批准,我省确定了2023年支持的项目(个数由预下达确定的19个增至23个,其中养老和体育类项目个数减少,教育类项目个数增加),下达19个革命老区县资金和目标表,因此与中央正式下达的目标表存在差异。
2.预算执行率不高。部分县区项目进度慢,影响资金支付,如赤水市,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地方规委会对项目进行审查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导致资金未支付;部分县区项目已基本完工,但未通过验收,如桐梓县,虽然建设项目已基本达到使用条件,但未及时开展结算审计,按照合同条款无法拨付资金。
(二)工作措施
一是今后在实际下达县区资金和绩效目标时,若目标值发送变化,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按程序调整相关指标;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会同省直部门指导县区做好项目库储备,提高项目质量;三是对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较慢的项目,会同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加大督促力度,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倒排项目工期,加快项目实施;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将地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资金分配挂钩,有力推动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下一步,贵州省将切实用好绩效自评结果,将县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资金分配挂钩,对资金执行率差、项目实施不好的县区,督促县区及时调整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各级都要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公开相关资金使用情况,按要求向上级报告绩效自评结果。